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宜都市采取“学、述、评、谈、证”开展对拟登记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考察工作

日期:2021-03-11 20:35来源:宜都市民宗局 陈希明
责任编辑:宜昌市民宗委阅读量:

  为认真贯彻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管理,压实基层宗教工作管理责任,近日,宜都市民宗局与相关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组织专班,对拟登记备案的7名宗教教职人员开展考察工作。

  考察工作采取“学、述、评、谈、证”方式开展。

  一学,由市民宗局召开学习会议,组织考察专班、考察对象、参会信众集中学习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贯彻文件精神;二述,由考察对象对自身情况和宗教活动表现进行简述;三评,组织开展对拟登记备案的宗教教职人考核测评,填写《宜都市拟申报宗教教职人员候选人征求意见表》,从政治表现、宗教学识、社会贡献、综合评价等四个方面对教职人员进行评议;四谈,组织参会场所负责人、常住居士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干部、考察对象单独进行座谈,对拟登记备案的宗教教职人员日常生活与宗教活动表现进行评议;五证,由所在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和派出所出具相关意见证明,佐证评议结果。

  通过考察,规范了宗教教职人员登记备案流程,强化了对宗教教职人员的管理,压实了基层宗教工作责任,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