宜都市采取“1234”方式开展 对宗教教职人员年度考核工作
日期:2021-01-21 14:59来源:宜都市民宗局 陈希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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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认真贯彻《宗教事务条例》、《宗教教职人员管理办法》,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,提高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水平,近日,宜都市民宗局与相关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组织专班,开展了对全市7个宗教活动场所和18名宗教教职人员考核工作。
考核工作主要采取“一述、二评、三议、四补”方式,一述,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对场所2020年工作进行总结,宗教教职人员填写《宗教教职人员考核表》,由乡镇(街道)签署审核意见,民宗局审定;二评,在各宗教协会会议上,开展宗教教职人员考核测评,从政治表现、宗教学识、社会贡献、综合评价等四个方面对教职人员进行评议;三议,组织场所常住居士、乡镇(街道)、村(社区)干部召开评议会,对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日常生活与宗教活动表现进行评议;四补,制定了《宜都市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发放实施办法》,对考核合格的教职人员依照《办法》规定,发放困难生活补贴。
通过考核,强化了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,增强了宗教教职人员法治意识,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,履职社会责任,服务社会。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