秭归县民宗局“七好”工作法推进基层民宗工作落地落实
今年,秭归县民宗局进一步加强党对民族宗教工作的领导,实行重点任务清单化,每月工作有提示、有督办,进一步压实责任,采用“七好”工作法,扎实推进基层民宗工作落地落实。
一是示范创建打造好。积极争取省民委项目资金25万元及县财政预算配套资金40万元,用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。做到创建活动有方案、有预算、有过程、有成果。
二是宗教活动规范好。切实落实“四进”“三上墙”“八无”,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和完善各场所内部安全管理。
三是基础信息掌握好。分月建立、完善好全县宗教工作网络、来秭经商务工少数民族群众、新疆籍来秭务工人员、信教群众、少数民族干部、学生、群众等台账,做到基层基础信息一口清。
四是重点任务完成好。不折不扣落实好乡村振兴(宗教事务管理)实绩考核、市委对宗教工作督查。
五是宣传培训组织好。对县级领导、直各单位、乡镇、村(社区)干部、服务对象五个层面,通过汇报、以会代训以及日常检查、工作交流多形式开展新修订《省条例》的宣贯。
六是具体工作对接好。加强与县直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,畅通信息共享平台。加强对重要信息、重点工作、重点人群的研判,确保信息全,情况明。
七是日常监管落实好。坚持每月对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一次巡查,每季度与公安、消防、文旅、新闻出版等部门开展一次综合执法检查,随时发现问题,及时消除隐患。坚持在敏感时期,重点时段,对宗教活动场所采取随时抽查检查,确保全县民宗领域安全稳定。


